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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问答(静海县)
来源:天津日报 发布时间:2007-10-30 15:39

  根据国务院部署,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于今年7月1日全面启动,2009年上半年完成全国调查工作,2009年下半年,各地对调查成果进行整理。以2009年10月31日为标准时间,统一进行变更调查并更新数据,汇总形成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基本数据。

  问:第二次土地调查意义何在?

  答:土地调查是我国法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全面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的目的是全面查清目前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静海县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是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迫切需要;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节约、集约、科学用地,实施城乡统筹发展战略,有效保护国土资源和实施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客观要求;是贯彻市九次党代会精神,改善全县投资环境的基础工作,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

  问:这次土地调查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按照国务院38号文件要求,静海县第二次土地调查的主要任务是:

  (一)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全面查清全县农村集体土地及国有农、林、牧、渔场每一块土地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分布等利用状况,获取全县各类土地利用信息及其空间分布状况,并汇总形成全县各级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二)基本农田现状调查。按照基本农田保护地块划定资料,将基本农田保护地块落实至土地利用现状图上。(三)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全面开展全县农村土地权属调查,查清全县农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林、牧、渔场等国有土地使用权状况。(四)城镇地籍调查。对县城、建制镇全面开展地籍调查,查清城镇土地使用权及每宗土地的位置、界线、数量、用途等。(五)建立土地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覆盖全县的土地管理信息系统,并实现全市网络连接和信息共享。(六)成果汇总。编制各乡、镇土地利用现状、基本农田和土地权属界线等图件,编制我县二次调查图集等;开展土地利用状况分析,编写我县第二次土地调查报告。(七)建立土地利用变化信息的统计、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问:此次调查在时间上是怎样安排的?

  答:按照天津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静海县计划自2007年7月至2009年10月底用2年多的时间完成全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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