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名牌产品定义
依据《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2号令:中国名牌产品是指实物质量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在国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居行业前列、用户满意程度高、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产品。
2、申报中国名牌产品称号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2)实物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居国内同类产品前列;
(3)年销售额、实现利税、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贡献率居本行业前列;
(4)企业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能力居行业前列;
(5)产品按照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我国标准组织生产;
(6)企业具有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
(7)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未出现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8)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顾客满意程度高。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中国名牌产品
(1)使用国(境)外商标的;
(2)列入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及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等管理范围的产品而未获证的;
(3)在近三年内,有被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上质量监督抽查判为不合格经历的;
(4)在近三年内,出口商品检验有不合格经历的;或者出现出口产品遭到国外索赔的;
(5)近三年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者有重大质量投诉经查证属实的;
(6)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4、天津名牌产品定义
天津名牌产品是指实物质量达到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经济效益指标在国内同类产品中名列前茅、市场占有率高、知名度高、用户满意程度高、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产品。
5、申报天津市名牌产品应具备的条件
(1)产品质量好。产品技术性能指标、可靠性、安全性、外观造型等,在国内同行业中名列前茅:通过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售后服务好,用户满意度高。
(2)市场占有率高。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在同行业中名列前茅;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包括出口创汇);生产资料产品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生活资料产品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产品尽产尽销。
(3)产品知名度高。全国市场覆盖面大;商标为正式注册的国内商标。
(4)经济效益好。利税额高,生产资料利税合计在1000万元以上,生活资料利税合计在500万元以上,企业不亏损。
6、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能申报天津名牌产品
(1)列入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及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等管理范围的产品而未获证的;
(2)在近三年内,有市级以上质量监督抽查判为不合格经历的;
(3)在近三年内,出口商品检验有不合格经历的,或者出现出口商品遭到国外索赔的;
(4)近三年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者有重大质量投诉经查证属实的;
(5)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东丽区工业经委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