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192号建议的答复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提出“大运河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流动的文化,要统筹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围绕贯彻落实《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我市按照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的总体要求,多措并举优化水资源配置,统筹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全力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
一、工作进展及成效
一是深入调研,编制涉水专项规划。自2018年5月起,配合水利部和交通运输部共同编制国家《大运河河道水系治理管护专项规划》。自2018年7月起,为推动大运河天津段通水通航,我市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专业团队,开展了大运河河道、碍航设施测量工作,掌握大运河通航底数,编制了《大运河天津段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河道水系治理管护专项规划》,提出了大运河通航所需具备的河道条件及需改造的碍航建、构筑物项目规模及技术要求。根据《天津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提出的分时、分段、分区域旅游通航目标,结合拟开展的示范段项目,2019年12月,根据各区实施进度及工作需要,印发了《天津市港航管理局关于建(构)筑物跨越大运河优先通航段采用相关技术标准的函》,为南蔡村镇—筐儿港水利枢纽、桃花堤景区—大悲院码头、古文化街码头—水趣园、杨柳青石家大院—元宝岛环形线路等4个优先旅游通航示范段建设做好技术指导工作。
二是多措并举,优化水资源配置。我市境内大运河水资源严重短缺,北运河主要依靠北京市下泄水量,南运河上游基本没有来水。随着我市大力推进深层地下水压采,大运河沿线农业生产对河道水的需求大幅增加,大运河水资源紧缺情况加剧。近年来我市不断优化水资源配置,多方争取外调水,科学存蓄雨洪水,充分利用再生水,通过跨水系调配对南、北运河实施河道生态补水,不断改善大运河水生态环境。自2017年汛后至2019年底,累计为大运河调水补水16.73亿立方米,有效改善了大运河水生态环境。目前,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正在组织开展北运河水量分配工作,通过全流域统筹分配、合理管控,恢复北运河全线通水。我市将全力配合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做好水量分配工作,并加强境内取用水管控。
三是统筹协调,建立协调联动机制。京津冀三省市在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河湖管理与保护等方面已建立协调联动机制。2014年,京津冀三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共同签订了《京津冀水污染突发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合作协议》,建立了水污染应急联动机制。2019年,京津冀三省市河(湖)长办联合印发了《京津冀河(湖)长制协调联动机制》,加强河湖管理与保护的协调联动。2019年底,我市参加了河北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的京津冀北运河工作对接会,并对《北运河廊坊段旅游通航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目前,北运河通航工作已经列入我市今年重点工作任务,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委、武清区、北辰区正在开展通航的前期研究论证,探索实现“天津武清—河北廊坊—北京通州”跨区域分时分段通航。
二、下一步工作
将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作为连接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等国家战略的重要抓手,与北京市、河北省携手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实施,探索在通水通航的安排上与北京和河北保持密切协同和步调一致。一是推进上下游水污染联防联控,进一步完善京津冀河(湖)长制协调联动机制,积极推动京津冀河(湖)长制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等制度落到实处,全面提升大运河水生态环境质量。二是积极争取水利部及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支持,从流域水资源分配上多争取下泄水量,保障通航水量需求。三是进一步研究北运河与北京、河北通航连通的通航要求和技术条件,做好设计方案、技术标准和建设时序衔接,早日实现北运河分时分段分区域旅游通航。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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