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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化验单 京津冀医院都认
来源:天津日报 发布时间:2016-09-06 08:56

  ■首批试点医疗机构包括:北京医院、中日友好医院、中国医学科

  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天津市第一中心

  医院、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

  北省人民医院、河北大学附属医院等。

  ■27个检验项目包括:总胆固醇、甘油三酯、肌酐、糖化血红蛋白等

  19项生化项目,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丙肝病

  毒抗体3项免疫项目,白细胞、红细胞、血红蛋白、血小板等5项

  血细胞分析项目。

  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提升区域医疗机构临床检验质量,方便群众看病就医,昨天,本市与北京市、河北省卫生计生委联合启动了京津冀区域内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工作。首批试行临床检验结果互认的项目共27项,纳入临床检验结果互认的包括132家三级医疗机构和医学检验所,其中,本市37家、北京市69家、河北省26家。首批临床检验结果互认试点工作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实施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在方便患者就医、减轻患者负担、降低医疗费用、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检验结果互认试点工作实施后,京津冀地区符合结果互认条件的医疗机构将在检验结果报告单相应检验项目名称前增加“★”标识,作为检验结果互认的标识。接诊医疗机构将对报告单中互认项目的检验结果予以认可,在不影响疾病诊断治疗的情况下将不再进行重复检查。

  为保障医疗质量安全,不同医疗机构间检验结果互认的实施是建立在各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质量和技术要求达到同质化标准、检验结果具备可比性的基础上,首批试点医疗机构包括北京医院、中日友好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北省人民医院、河北大学附属医院等。首批纳入检验结果互认的27个检验项目为临床实验室最为常用、有质量标准、有室间质评计划、易于标准化、且有一定地方互认工作基础的检验项目,具体包括总胆固醇、甘油三酯、肌酐、糖化血红蛋白等19项生化项目,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丙肝病毒抗体3项免疫项目,白细胞、红细胞、血红蛋白、血小板等5项血细胞分析项目。

  三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对试行临床检验结果互认的医疗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对于在互认工作实施后出现临床检验质量和管理不符合互认要求等情形的医疗机构,将根据情况督促其进行整改或取消检验结果互认医疗机构资格;根据试点情况,三地将在条件成熟时适时启动第二批互认工作,逐步扩大互认项目和互认医疗机构范围,为京津冀地区患者就医提供更多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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