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国土房管局了解,截至9月底,本市今年新增住房保障“三种补贴”家庭8300户,预计全年可达到1万户。由于今年本市对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政策进行了“扩面”,同时新出台了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政策。“三种补贴”的申请条件、申请流程以及补贴标准等已成为近期市民咨询较多的问题。
市国土房管局解读“三种补贴”
“三种补贴”是指哪三种补贴?
答:根据申请家庭不同困难程度,“三种补贴”分别为面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面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面向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
具备什么条件可申请“三种补贴”?
(一)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申请条件
具有本市市内六区非农业常住户籍、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的两人(含)以上的五类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
1.市内六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年以上或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待遇,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含)平方米的家庭;
2.市内六区享受民政部门特困救助一年以上、符合“孤老、大病、四级以上(含)残疾”认定条件、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含)平方米的家庭;
3.市内六区重残或双残家庭中上年人均月收入在800元(含)以下、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含)平方米的家庭;
4.市内六区市级以上(保持荣誉)劳动模范,上年年收入低于4.5(含)万元、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含)平方米的家庭;
5.市内六区不享受政府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遗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以下简称“三属”),上年年收入低于4.5(含)万元、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含)平方米的家庭。
(二)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
2.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含);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保持荣誉)家庭、不享受政府定期抚恤金的“三属”家庭上年收入在4.5万元(含)以下;
3.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9平方米(含)以下;
4.未享受廉租住房、经济租赁房(含实物配租和租房补贴)、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三)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申请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
2.上年人均年收入低于2万元(含);
3.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9平方米(含)以下;
4.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政策。
去哪儿申请“三种补贴”?
答:符合“三种补贴”准入条件的家庭可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租房补贴申请。
“三种补贴”的补贴标准分别是多少?
答:(一)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标准
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条件的承租家庭,其自行负担的租金标准为平均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元,所租赁住房的市场租金与承租家庭自行负担租金的差额部分,由市住房保障管理机构给予补贴。
(二)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标准
市内六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30元;环城四区和滨海新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28元;武清、宝坻区和静海、宁河、蓟县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23元。
每户家庭最低月租房补贴额为:市内六区每月450元,环城四区和滨海新区每月410元,武清区、宝坻区和静海、宁河、蓟县每月3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