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自7月1日至8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
据了解,这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劳务派遣单位、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餐饮和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个体经济组织。检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职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据介绍,7月1日至7月1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各区、县将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依法规范用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意识,提高广大劳动者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在此阶段,督促用人单位对今年以来劳动用工和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认真开展自查,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
7月11日至8月初为执法检查阶段。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本区域内的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用人单位要逐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专项检查期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派出督查组对有关区、县开展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督查调研。